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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收集2018年重点发展项目 文化传承专项11月份执行进度的函

 

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宣传部

 

党宣〔201860

 

关于收集2018年重点发展项目
文化传承专项11月份执行进度的函

 

各有关部门:

依据《中山大学预算管理办法》(中大预算〔20168号)规定和《党委宣传部关于2018年重点发展项目——文化传承专项(文化建设)预算下达的通知》(党宣〔201823 号),重点发展项目需按序时进度统筹加强预算执行工作,提交执行情况时间分别为:615日、915日、1015日、1115日和1215日。现专函提请各项目单位提供11月份项目执行情况(截至1115日),具体要求如下:

1. 按照预算执行要求,各项目截至1130日的序时进度应达到92%。其中,双一流专项经费支持的部分应严格按照以上序时进度执行,以确保学校整体预算执行进度符合国家规定。

2. 总执行进度部分请说明预算执行进度(参照序时进度,用百分数表示)及年度任务目标执行情况(对照年度任务目标,描述目前的执行情况

3. 情况反馈应注重预算执行情况分析,如未达到序时进度应梳理原因、明确措施、列明计划;如执行遇到困难或问题,请说明执行难点和需要我部或学校预算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。

4. 请各单位填写《2018年文化传承专项(文化建设)预算执行情况反馈表》(附件1),并于1120日前反馈至我部汇总。属于中山大学人文学科中长期重大研究与出版计划的项目,请将执行情况反馈至科学研究院。九、十月份提交执行情况时,总序时进度已达100%的项目,本次可不用反馈。

5. 各项目截至20181015日执行情况(附件2),请各单位传达。

    请各单位予以大力支持为盼。

专此函达。

 

附件:1.2018年文化传承专项(文化建设)预算执行情况反馈表》

      2. 2018年重点发展项目截至1015日执行情况

 

 

 

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宣传部   

20181114      

 

(联系人:蒋静; 电话:020-84113656;邮箱:jiangj78@mail.sysu.edu.cn 传真:84036452